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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15日,洪结发检察长带队到中山市检察院,与其第一、二市区检察院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并开展结对共建工作交流
2020-12-18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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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阳江市基层检察院与中山市基层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为期三年。

12月14日至15日,为进一步推进结对共建工作顺利开展,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结发带队到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与其第一市区检察院、第二市区检察院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并进行结对共建工作交流。

一、部署要求

据了解,《广东省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工作指导意见》下发后,洪结发检察长就如何开展好结对共建工作强调四点意见:

一是要立足市院所辖四个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实际,在充分尊重基层检察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结对基层检察院,做到自愿结对,发挥结对共建积极性。

二是要积极和中山市检察机关协商对接,一致明确基层检察院结对关系,签订结对共建协议。

三是要共同研究制定结对共建工作计划,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好结对共建活动,确保结对共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是结对共建成果要共享,要适时总结经验,把结对共建活动中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推广,扩大共建成果。

二、共同协商

经和中山市检察院协商,最终明确阳江市江城区检察院与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建立结对共建关系,阳江市阳西县检察院与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建立结对共建关系。

今年11月,阳江市检察院与中山市检察院就共建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进行充分协商,确定结对共建协议。

三、交流探讨

结对共建工作交流会上,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祥考表示,两地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省院的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沟通联系,丰富共建举措、共同推进结对工作,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就进一步深入推进两地结对共建活动,洪结发检察长表示,结对共建活动暨是深入贯彻上级检察院关于促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基层检察院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内在需要,我们要把握机会,珍惜资源,在党的建设、业务建设、能力素质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检务保障、品牌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度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把各项检察工作推向新水平。

交流会上,两地基层检察院就党的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文化等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讨论。

四、参观学习

随后,洪结发检察长一行参观了中山市检察院及其第一、二市区检察院的党建阵地、文化长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

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标准,共同研究制定年度结对共建计划,细化工作任务,丰富创新举措,建立工作制度,形成互通机制并持之以恒贯彻落实、有序推进,确保结对共建工作有成果、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