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院组织法有关规定,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11月13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结发应邀列席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这是阳江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
会议研究了《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类型和议题范围、启动仪式、发言顺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意见》拟于近期出台。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友强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途径,此次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共同研究案件,探索建立常态化公正机制,是阳江中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重要举措。今后阳江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同级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形成法检两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洪结发检察长首先对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我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视、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对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良性发展意义重大。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依法履行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可以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的协调配合,促进法检两家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
对如何更好的落实“两高”要求,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洪结发检察长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要提高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履行宪法赋予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审判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落实好这一制度,对法检两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意义重大。
➤二是要共同落实。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肩负共同职责,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监督和被监督只是法律上、工作上分工不同,职能不同,实际上是命运共同体。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促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使审委会成为法检两家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
➤三是要讲求实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定责任,法检两家应按照“两高”实施意见落实好这项制度,避免走过场、形式化。会前两家应充分沟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列席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充分、理性探讨,争取达成共识,共同把案件办得扎实、过硬。
会上还讨论了一起由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刑事案件,市院公诉二科科长刘瑞波代表市检察院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委会委员审议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