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阳东区检察院以“三个到位”为落脚点,深入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3.3万元,有效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资源整合到位,形成救助合力。阳东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控申部门主动与侦监、公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侦监、公诉部门在办理被害人重伤、残疾等伤害案件时,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控申部门,方便其及时全面掌握刑事被害人信息,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如该院公诉科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庄某汉死后,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作出任何赔偿,且没有民事执行财产,导致庄某汉的妻子金某梅生活非常困难,公诉科及时将该案移送控申科开展救助,经审查,对申请人金某梅作出2000元的司法救助。
二是沟通协调到位,保障救助经费。阳东区检察院加强与区政法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在专项救助资金中给予经费支持。如张某明申请司法救助一案中,申请人张某明儿子被伤害致死后,由于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且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得不到任何赔偿。申请人张某明因治疗儿子已欠下3万多元治疗费,遗体由于付不起每天一百多元的冷冻费一直无法处理。出事后,张某明生活非常困难,多次上访且扬言要抬尸体出来闹事。阳东区检察院充分了解情况后,多次与区政法委请示工作、沟通协调,争取救助资金,区政法委在全区有限的4万多元救助金中拨出14000元来对张某明进行救助,有效化解了一起信访事件。
三是说理疏导到位,确保息诉罢访。阳东区检察院在做好物质救助的同时,在思想上更加注重教育感化。一方面,通过情况倾听、心理辅导等方式,加强精神抚慰,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修复心灵创伤、重拾生活信心。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就业救助、生产救助,提升救助效果。如柏某吉刑事被害人救助一案,由于其女儿柏某被强奸后身心受到创伤,柏某吉因要开导女儿柏某和照顾另外两个年幼的儿子而无法工作,生活十分困难。阳东区检察院开展物质救助后,还及时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使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家庭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