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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检察机关反映涉毒犯罪呈四大特点应引起重视
2015-12-04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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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阳江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案件,依法批捕涉毒犯罪案件520件598人(以下数据统计均截至9月25日),同比分别上升30.7%和25.6%,依法起诉涉毒犯罪案件576件641人,同比分别上升36.2%和29.8%。阳江市检察院分析此类案件中发现涉毒犯罪呈四大特点,应引起重视。

  一、犯罪主体多为无业人员,女性涉案数量上升。涉毒犯罪主体比较复杂,无业人员、女性等类型人员涉案数量明显增多。经分析,全市被起诉的涉毒犯罪被告人当中无业人员506人,占涉毒案件总人数的78.9%,同比上升15%;被起诉的女性涉毒被告人59人,同比上升84.3%。

  二、容留他人吸毒、“以贩养吸”现象突出。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占涉毒犯罪的比例较高,全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依法起诉容留他人吸毒案件263件,占涉毒案件总件数的45.7%,其中阳春市检察院今年以来起诉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占涉毒案件总数的72.5%。“以贩养吸”现象突出,不少吸毒者为筹集毒资,在购买毒品后加价转卖其他吸毒者,或者帮助卖家贩毒以分得少量毒品供自己吸食,如阳春市检察院今年办理“以贩养吸”案件占贩卖毒品案件的比例高达90%。

  三、犯罪手段越来越隐秘。涉毒犯罪分子选取犯罪地点极其隐蔽,多为治安管理较薄弱的旧城区或城乡结合部,作案地点较难被发现,如阳江市检察院办理的特大制毒案,陈某等5名毒贩凭借阳春市偏僻的地理位置制造K粉共1.2吨;涉毒犯罪分子运输毒品的手段出现以“人毒分离”、邮政快递、吞食装有毒品的特制胶囊等方式运毒,如阳春市检察院办理的跨国贩卖毒品案,游某等12名毒贩将包装好的毒品通过快递的方式寄给深圳的戴某,再由戴某邮寄到美国。

  四、涉毒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增强,侦查取证难度大。在涉毒犯罪中,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被抓时往往狡辩不知身上所携带的是毒品,而是朋友委托其携带的普通物品。其洗钱手段较为秘密,往往通过多种途径把毒资转化为合法收入,如犯罪嫌疑人蔡某将毒资投入鱼塘经营,表面是鱼塘经营者,企图将毒资变为合法收入。在取证方面,由于涉毒犯罪案件涉及地点多、范围广,贩卖人员、购买人员的记忆均已模糊,证人证言难以取得,难以互相印证。贩购毒人员之间大多相互认识,存在相互遮掩、害怕打击报复的心理,取证难度较大。

  对此,阳江市检察院建议:一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构筑全民拒毒防线。重点加强对无业人员、未成年人、女性的禁毒教育,消除其对法律的认识误区,努力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二是加强多方部门合力,帮助涉毒人员重返社会。建立健全帮教制度,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涉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或刑满释放后,帮助其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和树立生活信心。三是改进毒品犯罪侦查手段,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对毒品犯罪综合治理资金投入,升级高新科技手段,规范涉毒犯罪证据的收集管理。四是加强立法,着力规范物流行业。健全和完善物流行业禁毒专门性法律法规,并从物流行业的准入门槛、行业规范、惩罚措施等方面立法规范物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