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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检察院反映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存在四大漏洞应引起重视
2015-12-04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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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阳江市阳东区检察院查办新洲镇财政所会计(临时工)李孔根涉嫌侵吞种粮补贴款80多万元一案。该院经深入分析,发现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方面存在四大漏洞,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内部监督工作不到位。阳东区财政部门缺乏监督管理机制,一定程度上放任了李孔根腐败行为的发生。李孔根在三年半的时间里作案504次,贪污80多万元,但作案手段显而易见,如单笔侵吞数额巨大,最多一次达2万多元;随意降低补贴标准,并侵吞补贴差额;随意冒用农户名义套取补贴资金等。上述作案行为,只要阳东区财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稍加注意,就会发现问题。

  二是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镇农办负责本镇农户种粮补贴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该案查办过程中发现,新洲镇农办的种粮补贴申报表等资料是原始完整的,但并未与财政所的种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核对,客观反映出新洲财政所与新洲镇农办缺乏沟通联系,有关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是种粮补贴发放应用系统监督功能缺失。种粮补贴发放应用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李孔根可随意修改和操作,在技术手段上缺乏监督制约功能。如随意删减应补贴农户名单、擅自降低种粮补贴标准,再将种粮补贴资金随意划转分配到其控制的农户账户内予以套现,甚至在同一次的套取种粮补贴资金行为中,同一个名字被使用了33次,或同一个名字编造不同的身份证号码多达10次。

  四是信息公开公示机制不健全。种粮补贴发放明细情况的张榜公示公开监督机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执行,导致部分农户不知情。一些被截留了种粮补贴款的农户到财政所查询时,每次都是由李孔根进行解释,并由李孔根在私下给予补回,从而平息事件和继续掩盖其贪污事实。

  对此,阳东区检察院建议: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岗位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方式,对资金管理密集的重要岗位、重点人员,不定期开展工作抽查,发现工作不规范的行为要及时通报和处理。二是加强与镇农办的沟通联系,健全农补资金发放的外部相互监督机制,切实做好发放前审查、发放中核对、发放后跟踪工作。三是修改完善种粮补贴发放应用系统,增强其纠错、预警、监督功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防止违规操作的发生。四是健全完善农补资金发放信息的公开公示机制,建立“阳光农补”,让群众能方便快捷进行相关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