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的部署,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查办了一批重大典型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服务和保障阳江农村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一、高度重视,组织保障。阳江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省检察院、市委的部署要求,并将“以涉农领域为突破口,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列为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十大重点工作。为争取支持,阳江市检察院党组向市委、人大、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汇报专项工作的部署、进展、成效等情况,得到市领导的关注和批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健生在《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报告》上批示:“今年以来,市检反贪工作克服困难,努力作为,在市委反腐败和市追赃协调领导机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查办大要案和追赃工作等取得良好成绩。希继续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管队伍,全面提升反贪工作水平。 ”市检察院成立以洪结发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根据阳江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明晰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思路,确保专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力办案。市检察院围绕阳江“三农”工作重点和存在问题,从中梳理出职务犯罪的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部位,明确符合阳江实际的办案重点,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并多次引发上访告状的基层、农村干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特别是发生在种粮生产、农畜林良种等各类惠农政策性补贴及“三农”财政性专项等资金申报等方面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发生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以及扶贫、公益捐款等相关款物的发放和管理方面的职务犯罪;发生在农村土地整治、耕地保护、资源开发管理、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职务犯罪。通过着力转变侦查思路,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灵活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8件56人,分别占立案数的87.5%和86.4%,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件51人(包括处级以上要案3件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5人,全力查办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同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各基层检察院着力查办三甲镇、陂面镇村委会贪污国家种粮补贴款、骗取搬迁扶持资金的系列案件,北惯镇政府人员在污水管道用地征地中骗取征地补偿款的系列案件,程村镇黄什村委会贪污种粮补贴系列案件、海洋与渔业系统内贪污油价补助系列案件。
三、保证质量,注重安全。全市两级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办结的涉农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为100%。一是注重初查外围取证工作。 涉农案件常会遇到行动不便耳背眼花的老人、见识不广胆小怕事的农村妇女及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等证人,向他们调查取证,做到结合证人的实际情况,以人为本。检察办案人员主动下到田间地头,使村民证人在熟悉的环境、以平和心情接受取证,询问时尽量不占用他们农忙或工作的时间,谈话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证人听得懂、听得明,确保询问的效果和效率;二是灵活运用侦查一体化。 市检察院继续坚持“侦查一体化”机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主要由基层检察院立案,市检察院通过交办、领办、参办等方式负责组织指挥和个案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注重协调配合。 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就规范借用办案人员的条件和程序、移送线索、案件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提请协同办案及涉案款物移送等方面主动与纪检监察等机关达成共识,形成反腐合力;四是深挖窝串案。 阳春市检察院查办了一批农村基层干部贪污种粮补贴案件,在种粮补贴、综合农资等领域深挖细查,积极挖掘案中案,滚动办理窝串案,不断增强办案的集约效应和综合效果,该案办案经验在《广东检察情况反映》上得到推广。阳西县检察院在查办程村镇黄什村委会贪污案中,通过立查一人后深挖扩线,发现了其他村干部虚报套取种粮补贴的行为。阳东区检察院在查办北惯镇系列案中,发现农村土地征用程序复杂,经手人员较多,往往相互勾结,联合作案,办案人员通过加强外围调查,发现该地区征地补偿领域的职务犯罪窝串行为较为突出;五是注重办案安全。 严格执行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和看审分离的规定,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签订《在办案中开展医疗服务的协议》为办案工作提供医疗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履行抓捕、搜查、押解、看管等安全保卫作用,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侦防一体,延伸效果。抓好个案预防,联合市纪委对农垦系列腐败案、阳春违法办理土地“三证”案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调研、警示教育、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防范机制,同时撰写年度预防报告、专题报告,分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生规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办案成果和预防成果的转化,得到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志勇关注并作出批示;抓好案前预防,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在3月份,对2012年-2014年职务犯罪多发领域进行专门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向国土、林业、农垦等部门发出职务犯罪风险提示函,就案件多发环节、领域提出风险提示,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抓好案后预防,市检察院向阳春市政府提出了完善征地补偿及办理“三证”的工作细则等检察建议,被阳春市政府采纳并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落实征地和办理“三证”公示制度、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加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实行征地工作“第三方”审查监督管理、加强对村干部和村民的普法教育等,市检察院以此为蓝本,在全市辖区启动开展征地和办理“三证”的专项预防工作。阳春市检察院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对全市种粮补贴资金发放进行大检查,推动阳春市农业部门会同各乡镇财政、纪委等部门规范种粮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流程,并将大笔的涉农资金发放情况公布在政府网络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杜绝虚报冒领、侵吞种粮补贴资金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此举得到了省领导的关注和肯定,邓海光副省长对该院上报信息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借鉴阳春市的经验做法,对种粮补贴资金发放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的监管措施;抓好法制宣传,推行“菜单式”预防服务模式,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成立职务犯罪预防课题组,面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分门别类地制定法律宣讲“菜单”,为20个镇(街道)、30多个单位进行了18场宣讲服务,受教育人数2万多人次,同时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图片展览、摆摊设点咨询、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