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省检察院领导到阳江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案件管理工作
6月4日下午,高检院案管办王晋主任、省检察院李小东副检察长到阳江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案件管理工作,阳江市检察院洪结发检察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案管科全体干警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阳江市检察院洪结发检察长、杨继文副检察长相继汇报了阳江市、阳江市检察机关的基本情况和全市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提出了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听取汇报后,王晋主任指出,阳江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虽然开始迟起步晚,但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够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希望阳江市检察机关一要进一步明确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实。二要进一步明确案件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服务”的职能定位,做好案件管理、文书管理、业务考评管理,将案管工作和业务部门办案环节有机结合,规范工作流程,科学考评,提高办案效率;做好同步、全程的内部监督,防止和纠正办案过程中发生执法不严、不力、不公或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做好办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反馈和信息发布以及对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院领导参谋助手的作用。三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高检院的部署,不断克服困难和阻力,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四要不断提高案件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和参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司法规范,积极推行“大科室”的做法,实现人员能力从“边角料”逐步转化为“顶梁柱”,确保阳江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创新发展。
李小东副检察长指出,阳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实行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副检察长具体抓的领导工作格局,尽量解决装备、物质和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案件管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平衡发展;要坚持正确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理念,借鉴先进兄弟检察院的工作经验,提醒精神、明确思路,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要履行好案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能,做好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讲求工作实效;要认真贯彻领会此次调研座谈会的精神实质,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努力做好案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阳江市两级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座谈会上,阳江市检察院洪结发检察长、杨继文副检察长相继汇报了阳江市、阳江市检察机关的基本情况和全市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提出了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听取汇报后,王晋主任指出,阳江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虽然开始迟起步晚,但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够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希望阳江市检察机关一要进一步明确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实。二要进一步明确案件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服务”的职能定位,做好案件管理、文书管理、业务考评管理,将案管工作和业务部门办案环节有机结合,规范工作流程,科学考评,提高办案效率;做好同步、全程的内部监督,防止和纠正办案过程中发生执法不严、不力、不公或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做好办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反馈和信息发布以及对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院领导参谋助手的作用。三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高检院的部署,不断克服困难和阻力,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四要不断提高案件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和参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司法规范,积极推行“大科室”的做法,实现人员能力从“边角料”逐步转化为“顶梁柱”,确保阳江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创新发展。
李小东副检察长指出,阳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实行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副检察长具体抓的领导工作格局,尽量解决装备、物质和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案件管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平衡发展;要坚持正确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理念,借鉴先进兄弟检察院的工作经验,提醒精神、明确思路,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要履行好案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能,做好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讲求工作实效;要认真贯彻领会此次调研座谈会的精神实质,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努力做好案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阳江市两级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