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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县检察院复查监督制度,让刑事申诉公公正正
2014-08-19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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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东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刑事监督职能,认真做好刑事申诉复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制约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重点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有错必纠原则,认真核实相关证据,做好复查监督工作,让刑事申诉过程和结果公公正正。通过释法说理、救助被害人救助等途径方式,加大为民执法和服务群众力度,切实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在办理申诉人宋某英不服法院判决一案中,申诉人多次来访,认为被申诉人陈某光诈骗其人民币3万多元,但法院仅认定陈某光诈骗人民币5000元。于是,宋某英觉得认定事实不清、量刑畸轻而要求阳东县检察院抗诉。她情绪非常激动地诉说陈某光现已刑满释放,自己多年打工的积蓄被骗光后无法追回。该院审查有关案件材料后,发现陈某光诈骗申诉人宋某英人民币5000元的事实清楚,量刑正确,但3万多元的诈骗事实由于证据不足,所以法院未予认定。考虑到该案还有多名同案犯尚未抓获,为尽快帮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阳东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协调交流,要求其加大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同时建议申诉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抓捕。几天后,在申诉人的积极协助下,公安机关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该院作出批捕决定。宋某英非常感谢,在申诉案件的办理期间再未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