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党建工作的科学机制
市检察院努力提高全体党员自觉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和管理情况。发展党员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公布工作。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每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先后完善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办案工作区工作规则》等50多项管理规定,实现党务、政务、检务精细化管理。针对“四风问题”边查边改,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的制度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