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关爱涉罪未成年人
俗话说:法不容情,法外有情。法律是刚性的,而执法者却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公诉工作不能机械办案,在审查起诉中,还要对犯罪分子耐心进行深刻教育,使其真诚悔过,认罪服法。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女公诉人们发挥了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柔情,在一起未成年人抢劫自行车的案件中,四名犯罪嫌疑人最大的不过17岁,最小的也才刚满15岁,还在学校读书。古剑敏对他们的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的社会调查,在庭审时建议法院从轻处理,意见得到采纳。“姐,以前真是谢谢你,没有你的帮助,我完成不了我的任务……”杨红梅收到过这样一封署名为“期待你原谅的人陈某强”的信,未成年人陈某强因盗窃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开始他总是认为对自己量刑过重,心有不服。杨红梅耐心细致地给陈某强摆事实、讲法律,帮助他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法律的公正。结果,陈某强在服刑期间,给杨红梅写信多处称她为“姐”,表现出痛改前非、努力改造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