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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院制定目标责任及考评办法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2013-01-18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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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检察院制定了《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及考评办法》,明确领导责任,优化队伍结构,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奖励机制,以此调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信息宣传和理论调研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信息宣传和理论调研的整体水平,务求多出精品力作,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优化队伍结构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不断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把信息调研宣传报送作为一项硬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把审核关,做到一般信息宣传稿件部门领导审签,重要信息宣传稿件以及自侦案件信息宣传稿件要经主管领导审签,确保不出纰漏。建立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联络员队伍和跟班学习机制,检察院各部门内勤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联络员,各基层检察院指定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联络工作。市检察院新招录检察人员和基层检察院信息人员到市检察院办公室跟班学习,提高编发检察信息能力,形成信息宣传工作后继有人的发展态势。从全市两级检察院选拔调研骨干,组成检察理论研究小组,每年承担一定数量的论文、调查报告或课题,积极营造调研氛围。

二是落实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任务。在信息宣传报送方面,各基层检察院每月至少报送检察信息4篇,全年不少于48篇;市检察院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信息1篇,全年不少于12篇,重大、紧急信息随时报送。各基层检察院每月需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1篇,全年不少于12篇;每月10日前各基层检察院要把上月媒体采用稿件情况报市院办公室。在调研文章报送方面,各基层检察院每半年要针对本院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研,年内至少要撰写2篇以上调研文章报市检察院研究室;市检察院各部门每年至少要针对本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一次,撰写1篇以上调研文章报研究室。各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每年须在市级以上的刊物(含市检察院内刊)上发表相关调研理论文章1篇。市检察院机关40岁以下的年轻干警每年至少撰写1篇综合信息和1篇调研理论文章分别报办公室和研究室。

三是建立稿件计分通报制度和考评奖励机制。建立了稿件计分通报制度,由市检察院办公室每月对信息的上报、采用情况进行计分通报;每季度对宣传稿件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市检察院研究室每季度对理论调研文章上报、采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年终进行总计分通报。建立考评奖励机制,把各基层检察院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情况纳入基层检察院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先的重要参考。检察院各部门信息宣传调研任务完成情况与评先挂勾;评选先进个人和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应当把是否完成信息调研报送任务和成果作为重要参考;对检察理论研究、信息宣传工作成绩显著的,应记功奖励。同时,加大物质奖励力度,对在不同级别刊物采用的信息调研宣传文章给予相应的奖励。市检察院每年分信息、宣传、调研三项工作举行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稿件评选活动,以此不断表彰先进, 督促后进,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