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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五项措施积极参与全国文明接待室评比
2012-11-30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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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举报控申工作,对近期开展的全国文明接待室评比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五项措施积极参与全国文明接待室检查评比活动。

一、加强完善硬件设施,打造良好的接待环境

我市两级检察院领导非常重视信访接待室的硬件建设,明确提出争创一流文明接待室目标,并从物力、财力、人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不断完善接待室的设备设施建设,现两级检察院均设有专门接待室,来访接待场所设有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等规定,明示制度指引,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其中接访场所分设有专门接待室、候谈室,配备有饮水设备、空调、书写台等便民设施,安装有检务公开触摸屏或滚动屏,配置电脑并与局域网联网。其中市院和江城院在接待室安装有闭路监控系统,实行同步录音录像。

二、规范信访制度,妥善处理信访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均有人参与,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责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且不断优化接访工作制度,重视妥善处理首次信访、集体访、告急访、老户访,坚持实行检察长阅批重要来信制度,落实好检察长接待日、巡访与下访相结合、带案下访等制度。各基层院检察长均定时参加本辖区联合大接访活动,并不定期带案下访,与信访人面对面接访,亲自做信访人的思想解释工作。

三、健全举报线索管理,完善举报工作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控申科对信访材料实行统一登记,专人管理,严格保密、审批分流、归口办理、到期催办、定期清理等管理,保证信访案件及时分流办理,防止举报线索积压和流失,对所有信访案件均进行跟踪督办、催办、反馈等,做到件件有去处,事事有落实。同时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对收到的信访材料按性质及时分流到首办部门,做到去向明确,责任分明,并要求首办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回复办理结果,及明答复信访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我市检察机关重视视举报宣传工作,除每年按照高检要求贯彻落实好“举报宣传周”活动,还利用个案随时进行法律宣传。现我市均开通12309专用举报电话平台,设有专人接听,市院开通网上举报业务。

四、依法办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

我市检察机关均开展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等业务,对受理的每宗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法院判决、裁定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申诉人和法律负责的原则,坚持把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作为工作目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其中江城院在立案复查、刑事赔偿等业务开展方面较为突出,三年来,江城院共立案复查3件,在办理申诉要求退款案件中,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变戴某某、方某某、封某某等人申诉案件的原处理决定,返还被扣押款项给申诉人,并且在办理方某某申诉案中,发现江城区法院法官有涉嫌渎职犯罪线索,按规定移送监所部门立案查处。

五、加强风险意识,做好预警机制

我市检察机关均成立应急小组,并且注意加强与当地政法委、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系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维稳工作。平时不定期对当地的信访案件进行排查筛选,将有可能进京到省访的涉检信访隐患排查出来,制订应措施,提前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或适时做好思想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将上访人稳控当地。在国家重大节日或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实行专人值班制度。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处理信访能力

我市举报控申部门始终重视队伍的建设,狠抓队伍素质。在思想上加强政治学习,平时注意加强干警的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传、帮、带”等多种方式,使干警在学习和实践中充实提高,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抓干警业务素质外,同时毫不松懈地抓好队伍执法行为和作风纪律建设,杜绝违法违纪的现象,确保队伍清正廉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阳春市院、江城区院曾被广东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和先进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