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阳江市人检察院二号楼数据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二、工程主要内容:数据中心设备设施维护改造、消防改造
三、项目总投资: 653286.90元 。
四、工程建设地点: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内
五、施工日期:开工日期为2020年 12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年 1月 16日,工期为一个月 。
六、招标决标方式:
1、内部邀请招标、价低者得(但采取合理低价原则,投标价只能在550000元--653286元之间);
2、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资质等资料,结合有效的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人及排序。
3、若出现符合资质和相同投标报价的多家单位时,采用抽签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资质要求:
1、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子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消防部分完成后需要相应机构出具消防合格报告书,投标人并且是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设备要求:
为保障设备及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完工后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需从下列参考品牌中选择。
序号 | 项目内容 | 品牌 |
1 | UPS电源改造 | 华为、易事特、科士达、科华 |
2 | 配电系统 | 施耐德、西门子、正泰 |
3 | 机房动环改造 | 华为、中兴力维、斯必得 |
九、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 2020 年 12月 11 - 16日。
十、报名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 12 月15 日17 时 30 分前到阳江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廖强(1号楼307室)处报名备案。
十一、开标时间: 2020 年 12月16日10时 00 分
十二、开标地点:阳江市人民检察院1号楼四楼会议室
投标人必须于2020 年 12月 16 日9 时 30 分至10 时 00 分将投标资料提交到阳江市人民检察院1号楼四楼会议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十三、投标需要提供资料
1、项目报价资料:
(1)采取清单报价方式报价,包括完整的单位工程汇总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报价必须包含暂列金及其税金58448.33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其税金7434.31元,暂列金及其税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其税金不参与报价下浮,暂列金的结算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书),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印章;
3、诚信资料: 提交企业相关从业诚信信息资料。
十四、承包本项目的合同书按本招标书结合建设工程规范合同制订签署。
联系人:阳江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廖强
电 话: 18128961308 0660-3360931
地 址:江城区东风三路103号阳江市人检察院
附:本院提供招标资料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