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移动存储交换服务平台建设需要,我院就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通过我院外网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阳江市检察机关工作网移动存储交换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 采购预算:341363.51元
3.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 项目内容及需求: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移动存储交换服务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6. 项目地点: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二、 供应商资格: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 招标时需提交的资料(用信封密封盖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及定点采购台式计算机供应商资格的网页截图
(3)报价方案,投标人根据设备的实际报价及选用技术参数优于或等于的产品进行投标,并列明详细的技术参数、品牌、型号及产地等。
四、 评标办法,经评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11 月 18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邀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标时间:2020年 11 月 18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3. 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阳江市人民检察院1号楼四楼会议室
六、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郑经华
联系电话:0662-3360076
附: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移动存储交换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邀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