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检察院拟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其中,侦查岗位3名;中文秘书岗位3名;检察技术岗位1名,财会岗位1名;司法警察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行政职务为科员级,近二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专业要求:侦查岗位选调男性,法学类、公安学类专业;中文秘书岗位选调专业不限;检察技术岗位选调男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财会岗位选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司法警察岗位选调男性,专业不限。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六)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前到现单位任职)。
(七)符合本市公务员转任条件。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1月13日至2016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411室),邮箱地址:YJ_jcY@163.com。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表》1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办案成果、研究成果、发表文章、撰写的材料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所提供的资料需通过快递邮寄到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邮政编号:529500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
(三)考试
考试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及实践应用技能。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与选调职位人数1:2以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所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2、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安排到市检察院机关跟班实习10天,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
3、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五)录用
办理手续。综合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决定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1、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笔试、面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五、联系办法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3号阳江市人民检
察院(529500)
电 话:(0662)3360091,3360156。
本公告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