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 年 2 月 2 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结发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 2020 年度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了各类案件 17013 件,涌现
了获市级以上荣誉的先进集体 6 个、先进个人 21 人,其中未成年人
检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一、牢记检察担当,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担负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
——依法履职投入抗疫。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建立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共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 13 件,批捕 19 件 22 人,起诉 18 件 20 人,办理了以代购口罩为名诈骗 160 多万元的伍某葵诈骗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生鲜、肉类检验检疫,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涉疫情公益诉讼 5 件,放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一批,追偿国家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 2.46 万元;实质性化解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拖欠工人工资的行政争议案件 1 件;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共 90 名检察干警下沉街道社区、高速路口参与一线联防联控 600 余次。
——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制假售假、串通招投标等犯罪,批捕 22 人,起诉 56 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 5 人,起诉 4 人。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切实做到慎捕慎诉,不批捕 4 人,不起诉 3 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6 人,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企业。加强农民工司法保护,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批捕 3 人,起诉 7 人。出台《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编撰《复工复产检察服务手册》,主动走访企业, 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400 余次,帮助企业申请贴息贷款 600 余万元。
——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涉扶贫款物犯罪,批捕并起诉黄某青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扶贫互助社资金逾9.7 万元案件,法院一审判处黄某青 1 年 6 个月有期徒刑。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向因案致贫返贫的11 名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6 万元, 何某琼遭受性侵陷入贫困、辍学困境获司法救助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优质案件”。向 7 条挂点贫困村派出扶贫干部8 名,助力精准脱贫。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 34 件,批捕涉黑恶犯罪 803 人,起诉 581 人。全力落实“六清”行动,去年 11 月份之前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涉黑恶案件均已审查终结,成功办理“9·28”“7·10”“9·09”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涉黑组织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办结上级交办、转办以及自行发现各类涉黑恶线索 34 条,办结率 100%;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相结合,批捕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6 人,排查并向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线索 25 条,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 17 条;针对办案发现的行业乱象、社会治理漏洞积极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49 条, 阳东区检察院结合办理“9·09”专案,向东城镇委发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检察建议,得到了积极反馈。
——合力创造清正廉洁政务环境。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受理监察部门移送审查职务犯罪 39 人,批捕 22 人,起诉 18 人,其
中受贿 7 人、贪污 7 人、挪用公款 1 人、渎职侵权 2 人、私分国有
资产 1 人;处级干部 2 人、科级干部 4 人。办理了阳江市恒财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某东受贿案,湛江市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冯某山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认真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自行侦查权,立案侦查 2 件,起诉 1 件1 人。
二、坚持司法为民,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要求为目标,努力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
——守卫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对邪教组织露头必打的态势,批捕涉邪教犯罪 1 人,起诉 1 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18 人,起诉 259 人;对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 281 人,起诉311 人;依法打击涉“黄赌毒”犯罪,批捕 595 人,起诉 663 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捕 59 人,起诉121 人;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醉驾犯罪,起诉476 人。
——突出民生检察。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11 人,起诉 38 人。严惩污染环境、毁坏耕地林地、盗采河砂等犯罪,批捕 53 人,起诉 47 人。持续开展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快餐店、香烟店、酒吧、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止学生出入影响身心健康场所。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8 件。阳春市检察院开展守护“母亲河”漠阳江公益诉讼活动, 就漠阳江流域的养殖场排污、乱砍滥伐生态公益林、河道被侵占污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 137 人,起诉 157 人。
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不批捕 26 人,
不起诉 27 人,其中,未成年人林某志、钟某沛等人故意伤害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案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讯问时合适成年人到场、“一站式” 询问等制度,推进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对 26 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跟踪考察帮教,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组建司法社工团队、司法心理咨询师团队,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全力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主动对我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建立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从源头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题向市委报告性侵残障未成年人案件情况。
——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继承弘扬新时代“枫
桥经验”,接待群众来访、控告 480 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 13 件、
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8 件,依法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按照依法“可
用尽用”的原则,全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共对 2617 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 84.88%,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省排名第 6 位。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 49 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救助金 45 万元,主动向被害人是退役军人的陈某醉发放救助金 3 万元,使其得以及时手术,解了燃眉之急。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250 多场次,受教育逾 2.5 万人次,“普法宣传进校园”项目获阳江市“七五”普法十大项目之一。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以司法办案为主线,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 20 件、撤案 18 件,纠正漏捕 37 人、漏诉 17 人;不批捕435 人,不起诉 166 人,阳西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朋涉嫌故意伤害案中,依法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出不批捕决定,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7 件,法院审结 6 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办结案件 9518 件,纠正违法和不当情况 329 件。深入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完成排查十八大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近3.8 万件,重点排查长期保外就医、三类罪犯(涉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犯罪)、踩点减刑、顶格减刑等案件5381 件,发现问题线索 25 条,严防“纸面服刑”。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39 件,提请
抗诉 1 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4 件,法院采纳 1 件;办理民事审判
程序违法行为监督 21 件,发出检察建议 13 件,法院采纳 4 件;办
理执行监督 101 件,发出检察建议 99 件,法院采纳 49 件,重点围绕劳动争议、信用卡逾期未还款、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四类民事执行案件开展监督,对监督发现的报告财产令没有依法载明报告财产范围、公告送达不规范、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就终结本次执行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49 份。办结民事息诉 90 件,详细、准确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257 件, 一方面维护政府依法行政公信力和法院裁判权威,另一方面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运用协调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 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249 件,提出检察建议 150 件,已收
到回复 46 件,采纳 46 件,以司法手段保障行政效能。围绕生态环境、
国有资源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39 件。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188 条,同比增长 66.37%,立案 169 件,同比增长 74.23%,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6 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1 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8 件。深入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河长 + 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 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协助开展我市涉河砂问题监督的意见》
《关于建立儒洞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督促清理固态废物 150 余吨,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
15 个,清理河道 22 条,治理大型水源地 2 处,追回国有资产 88.46
万元。办理安全生产、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0 件,江城区检察院办理了我市首宗英烈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
四、突出党建引领,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大力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为参与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赋能强功。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做到知信行合一。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向市委报告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阵地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整改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对 1 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深入开展“党建 + 业务”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以“零容忍” 的态度严查违纪违法行为。
——全面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狠抓“案- 件比”核心指标,
年底降为 1:1.29,在全省排名第 5 位,带动办案质效整体提升,避免程序空转,减少讼累。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各部门、各条线育人才、出骨干, 比学赶超,激发队伍整体活力,择优选升办案业绩突出的检察官8 名,
完成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 30 名。民事行政检察科
被评为阳江市“巾帼文明岗”;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获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优秀等次。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创建“五好”基层检察院和“一院两品”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创品牌、树标杆。严格执行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加强基层业务对口指导。强化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组织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开展述职述责述廉活动。协助市委进一步优化基层检察院班子结构,一批“80 后”干部充实到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深化阳光检务,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547 条、法律文书2051 份、重要案件信息1860 条。
我们深切体会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自觉把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动力。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做好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的报告》、报备《阳江市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上门走访代表 120 多人次,答复代表意见 60 多件次。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代表委员 240 多人次和群众代表 110 多人次走进检察院, 面对面了解、监督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逮捕、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公开听证 14 场,监督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和采纳,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仍然在路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但充满必胜的信心。这份信心,源于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设计,源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源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源于全市人民对转型期检察工作奋力求索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特别是在满足群众高标准需求的检察服务上还需深入探索,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检察保障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不断推进,补短板、强弱项还要更多实招硬招,法律监督的刚性需增强, 一些检察建议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依法履职能力仍需提高,法律监督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培育业务尖子、优化人才梯队建设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智慧检务等方面还存在短板。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改进。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的部署, 聚焦做实做优法律监督职能,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基层导向,为阳江“十四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更加有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加大产权检察保护力度,积极助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二是更加积极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更加有力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继续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发挥“案 - 件比”指挥棒作用,做优刑事检察。以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积极稳妥拓展监督领域,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更加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人才发展战略, 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让“向法律负责、向事实负责、向人民负责”成为每一位检察人员的职业追求和崇高使命。
各位代表,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全市检察机关坚定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牢记初心使命,扎实履职,砥砺奋进,为建设平安阳江、法治阳江、为阳江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而不懈奋斗,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