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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20-02-06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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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19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结发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9年度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求极致”的精神,为阳江打造广东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讼监督、司法救助、减刑假释等案件12300多件;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集体6个、个人13名。其中,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侦查监督科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举报控申科被评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市检察院在市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得总分第一名。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在保障中心工作中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始终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注重把检察工作放在阳江整体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阳江高质量发展。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对照省委巡视阳江的整改落实为契机,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精心组织,高标准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13份,检视问题69个,提出整改措施91条,达到了净化心灵、提升境界、推动工作的良好效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决策部署在阳江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加大对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51人,起诉148人。对“9·09”等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4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同步审查把关,保障了案件顺利起诉审判。紧紧围绕“深挖根治”这一年度阶段性任务,注重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摸排、受理并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恶线索23条,批捕涉黑恶“保护伞”案件13人,扣押、冻结、查封涉黑恶犯罪财产310多万元。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的原则,追捕5人,追诉2人,改变侦查机关原定涉黑恶犯罪70件,增加认定涉黑恶犯罪4件。加快办案进度,实现涉黑恶积案和问题线索“两个清零”。其中,阳东区检察院办理的报平村委会原主任陈国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已依法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扶贫、破坏生态环境等刑事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5105人、贪污扶贫资金犯罪23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8116人。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纳入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6.78万元。聚焦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办理涉及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9件。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挂点帮扶阳春市春湾镇大垌村的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驻村第一书记司徒达远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荣誉称号。

——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最大的“定心丸”。制定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10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开展“上门走访企业”“送法进企业进商会”系列活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815人;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用逮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不批捕7人,不起诉11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监督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件,督促清理“挂案”4件,促使企业家放下思想包袱,安心经营。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社会稳定为抓手,坚持实施律师参与接访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有效化解“法结”“心结”和“情结”。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来信、查询案情、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努力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方便表达诉求。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主题教育整改的“小切口”,全面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七天内作出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作出实体回复制度,对171件群众来信,实现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办结答复率三个100%。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140份,市检察院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存在相关问题发出的两份检察建议,均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采纳并整改落实到位,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在履职尽责中做强检察主责主业

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做到群众有所呼检察有所应,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依法打击犯罪,保障平安阳江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3852375人,提起公诉20643068人。特别是对危害面广的团伙犯罪、涉众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办理了以彭安徵、彭安梓为首的200多人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突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和“两抢一盗”案件,起诉413550人,同比下降13.6%,社会安全感不断提升。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偶犯初犯,依法不批捕141人、不起诉94人。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斗争,向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相关线索23条,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228人。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侦查权,以事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1

——强化诉讼监督,保障法治阳江建设。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9、撤案1012纠正漏22人、14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5份;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阳西县检察院在全市设立首个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室。严格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476人,法院采纳率为76.7%提出刑事抗诉9件,法院采纳率为69.23%,列席法院审委会20次。改革对监狱的监督模式,以监管安全和食品安全为专题,对阳江监狱、阳春监狱完成两轮巡回检察,共发现9大类33小类问题,并依法建议监狱落实整改;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248件,提出检察意见478件,法院采纳449件;依法审慎办理31起特赦案件,将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好、落实准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推动变更强制措施81;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24份。二是扎实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5件,同比增长69.35%,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1件,执行监督案件41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办结113件,同比增长135.42%,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4件。冯某友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在审查中发现法院对债权人本金余额的事实认定不当、判决有误,经提出抗诉,法院改判。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公共利益。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决议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阳西县检察院与阳西县河长制办公室建立的生态检察联络站,创新了工作机制,在省对阳江河长制考核中得到加分。公益诉讼案件大幅上升。全市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3条,同比增长98.25%,立案97件,同比增长83.02%,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拆除违法建筑3间、回复市容市貌2980平方米、清理固态废物19307吨。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一步拓展。从传统的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拓展到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办理了此类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追回拖欠长达8年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10多万元。保障民生的“守护海洋”“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成效显著。办理相关案件29件,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9次,督促清理生活垃圾1111.51吨,治理大型水源地2处、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0亩,追偿渔业损失费45000元。全社会支持公益诉讼的氛围正在形成。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开展公益诉讼调研并组织代表视察,11个行政机关与市检察院建立工作机制,法院依法受理审判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新闻媒体对公益诉讼宣传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反映举报案件线索52条。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呵护祖国未来。认真贯彻对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一方面,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以落实最高检关于预防校园性侵的“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对在校中小学生保护力度。与12个部门联签《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走进全市92间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31700多人,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4183人。另一方面,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检工作模式,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8人,不起诉21人,采取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帮教措施19,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保持应有的警示,依法起诉161。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打砸车窗盗窃财物,但又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推动市政府谋划建立观护帮教基地,更好地开展帮扶教育。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全国维护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

——提升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强化司法责任,节约司法资源,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同一案件的批捕和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负责,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全面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刑事被告人1075人,适用率为33.1%,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叶某明故意伤害案入选全省认罪认罚十大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减少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的退查、延期,“案-件比”为11.59,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在强基固本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开展,促进检察队伍自身素质不断提升。

——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积极开展庆祝建国70周年、“树先进、学先进、争上游”“党员亮身份、党群心连心”等系列活动,激发党建工作活力。

——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检察职权内部配置,开展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市检察院精简机构1个,业务部门设立第一到第六检察部。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简为原来的50 %左右。细化了94项综合配套改革任务清单。领导干部带头办案1652件。对471件重点案件和无罪、不起诉、撤回起诉案件进行严格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有效提升。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顺利推进。财物由省统管运转良好。

——强抓队伍素能建设。实施青年干警培养、岗位素能提升等人才强检战略,通过全员轮训、岗前培训、网络培训、政治理论学习、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等形式,培训干警近2000人次。大力支持干警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共有5名干警的理论调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级表彰奖励。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市检察院对195人(次)工作人员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套改、晋升工作,招录、选调相关人才18人。

——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全面如实记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针对检察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102人次,对一名违规经商的干警做出“双开”处理。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检察院开展“一院一品”创建,四个基层检察院分别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刑事诉讼监督、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四个方面打造各自的亮点品牌工作,阳春市检察院与阳春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原创公益诉讼系列广播剧亮相“学习强国”APP与基层院互动,上挂下派干警4名,跟班学习和下沉锻炼相结合,既然培养了干部,又帮助基层储备了人才。认真抓好基础设施、智慧检务、预算执行、档案、保密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全面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的建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等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走访联络代表182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9条,主要集中在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及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代表反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公益诉讼的提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食品和环保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86条、法律文书1605份、重要案件信息1169条,为律师及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480次。大力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利用“阳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在阳江日报、阳江广播电台续办“阳光检务”“走进阳江检察”专栏,发布宣传信息266条,全方位、多渠道讲好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跟不上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办案方式还是老一套,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短板犹存;引领检察工作发展的领军人才、新领域办案骨干相对较少;对干警的监督管理仍需加强。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我市加快打造广东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以更高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检察应有贡献。

第二,以更实举措推进平安阳江、法治阳江建设。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犯罪,发扬“枫桥经验”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紧抓细抓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参与把阳江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第三,以更强担当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平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以问题为导向,补齐不足和短板,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第四,以更严标准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化自我革命,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主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努力锻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铁军,为阳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委和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以奋斗者的姿态、以追梦人的毅力,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书写新时代阳江检察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