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检察网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 机关党建 >> 机关党建
阳江市检察院党史编辑工作经验被市委推广
2016-03-07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字体: [ ]

为积极配合阳江市委编写《中国共产党阳江地方史(第三卷)(19782012)》和阳江年鉴(检察部分)任务,阳江市检察院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时按质编写了检察党史部分和4本《阳江检察年鉴》,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并两次作为唯一一个单位分别在全市党史编写推进会、档案方志党史工作会议上介绍编写经验。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阳江市检察院对年鉴工作十分重视,把年鉴撰稿和提供本级年鉴编纂的有关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常规工作,指定分管领导,成立撰稿组,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文字功底深厚、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年鉴专职撰稿人或兼职撰稿人,为完成编写任务提供领导保障和人员基础。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阳江市检察院重视培养编写党史和年鉴的人才,通过邀请档案局专家授课、到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党史和年鉴撰稿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撰稿人员的素质,保证地方党史和综合年鉴的质量。同时把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强、吃苦耐劳的同志优先选入撰稿组并保持撰稿人员的稳定,确保工作连续性,促进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分级把关,强化责任。加强领导把关,市检察院洪结发检察长经常到负责撰稿的研究室进行调研指导,多次亲自修改稿件,把关定稿并撰写《阳江检察年鉴》序;加强撰稿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工作责任制,督促撰稿人履行职责,确保单位供稿的质量和时效性;加强原始资料收集整理,撰稿人员多次到省检察院档案室、基层检察院档案室,走访知情者,广泛征求意见,收集查找第一手资料,搜集珍贵图片,还原真实、客观的历史资料;完善材料报送、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党史和年鉴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