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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各部室职能
2020-01-01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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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检察情况反映、检察要情等内部刊物。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检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实施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和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负责全市涉检舆情监测、研判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和实施科技强检工作。负责编制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法医、文检、痕迹、司法会计、视听、通讯、电脑等技术门类的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司法鉴定、视听资料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政治部(加挂机关党委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协助管理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协助省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核、审批、工资统发审核的管理等工作。协助省检察院开展检察官遴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检察政治工作重大活动、重要部署、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基层院建设和考核评优工作。组织和管理检察机关各类培训及有关考试、考务。承担政治部公文管理和政工信息工作。负责市院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第一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检察综合指导和综合性专项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六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检察院办理的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市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三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负责对市检察院驻阳江监狱检察室、驻阳春监狱检察室和驻阳江市看守所检察室的业务指导工作。

 

第四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向市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第五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市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第六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检察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市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办理市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法律政策研究

主要职责:调查研究国家、省、市公布的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办理有关检察工作法律案的起草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指导并组织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检察建议的审核工作。负责检察官协会、编制内部刊物工作。收集整理法律、检察业务资料。

案件管理室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工作。

 

检务督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查。承担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配合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巡视工作。指导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由检务督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计划财务装备

主要职责:负责市院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涉案款项、资产与装备管理,政府采购办理。协助省检察院开展统管财物、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编报、国库集中支付、立项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协助省检察院开展全市检察机关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警车业务审核,被装、需统一配备的资产装备的政府采购,各类财务报表编报。

 

司法警察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履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任务。负责指导我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建设,管理警用装备。做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协助上级检察院做好警衔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域重大警务活动。为市院机关开展工作提供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