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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检察院运用业务考评引领检察工作成效显著获评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6-09-19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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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城区检察院用好业务考评这一指挥棒,通过确定目标、狠抓考核、树立典型、知人善用、从优待检五大措施,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在全院营造“想干事、敢干事、争干事”的氛围,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 确定目标,引领干警争先创优

鉴于2011年业务考评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后,江城区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对业务工作薄弱情况进行深刻反思,对照先进找差距,剖析自己找问题。经充分调查研究,该院立足实际,确定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先进,四年大跨越”的奋斗目标,即2012年着力打基础,2013年进位上档,2014年步入全市先进行列,2015年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在新思路新目标的引领下,全院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干事创业的热潮。2012年该院业务考评和“八化”考核总成绩在全市排名第二,2013年、2014年排名第一,2012年、2014年两次被评为阳江市优秀基层检察院,2015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二、 狠抓考核,营造“奖优罚劣”氛围

2013年江城区实行全区工资统发,江城区检察院干警的工资收入相比之前有较大滑坡。在工作量不断增加,工资待遇却下降的情况下,不少干警产生了倦怠思想,工作积极性打折,人员流失严重,严重影响了该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为解决这一问题,该院党组提出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工作成绩与经济待遇挂钩的建议,得到市检察院、区委、区政府的支持。该院研究出台《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采取“定岗位,定目标,定措施,定奖励”,合理设定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各个岗位的责、权、利,对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目标实行量化考核;成立考核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完成工作任务、实绩突出的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除相应的考核奖金,并将考核结果建立档案,作为对干警奖惩、职务晋升的依据,在全院营造“干多干少不一样”的工作环境,通过奖优罚劣激励干警干事创业。

     三、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每半年根据干警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评选“十大岗位标兵”,把获得岗位标兵称号的干警作为院后备人才,把是否获得岗位标兵作为被提拔的必要条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积极营造崇尚典型、典型光荣的文化氛围,使干警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同时,把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向上级单位报送和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的方式向外推广,树立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2014年,该院冯楚云同志获得了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其先进事迹被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冯楚云同志还多次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先进事迹宣讲团到全市各单位进行演讲。

四、知人善用,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目前,江城区检察院院干警年龄在25岁至45岁之间的共51人,占在编干警的68%。面对这样一支年轻的检察队伍,该院党组在选人用人上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把“以实绩论英雄作为选人用人的导向,大胆选拔任用工作业绩突出、作风扎实的年轻干警,营造“有为才有位的干事创业氛围。近年来,该院注重加强对青年干警的业务指导,有意识地对青年干警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开展“传、帮、带”等活动,使青年干警在工作实践中迅速成长。2011年以来共提拔任用8名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干警为中层干部。

五、从优待检,增强队伍向心力

坚持一切从关心爱护检察干警出发,一切为解决检察干警实际困难着想,全面推进各项措施从优待检,培养检察干警的集体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检察干警的工作活力与激情。每年组织干警进行体检,建立干警个人健康档案,全面跟踪和掌握干警身体健康状况;在院内开辟、完善图书阅览室、书画室等文化活动场所,组织干警开展篮球、羽毛球等体育比赛,鼓励干警参加书、画、摄影作品展、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干警文体活动;每年分别开展一次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离退休人员活动,对生病住院干警,及时看望慰问,带去组织的关心和祝福,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干警进行帮扶,必要时组织干警募捐表达爱心,全面提升干警的认同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