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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检察机关强化非公企业法律服务进一步延伸办案效果
2016-07-12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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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阳江检察机关立足本职,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进一步延伸办案效果,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成立“法制宣讲团”,定期组织检察官深入到非公经济组织开展法制宣传,2012年以来开展预防宣传16场次,受众1500多人次。如阳江市检察院组织年轻检察官送法进企业活动;江城区检察院到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法制讲座,并就共同开展预防腐败工作达成共识,完善检企联系开展预防腐败机制;阳春市检察院联合阳春市环保局,组织部分非公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对“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详细解读,解决企业实际经营中的法律困惑。

二、积极走访答疑解惑,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通过检察官“进企业”活动,搭建沟通服务平台,2012年以来走访非公企业43次。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调研座谈会,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定期走访、定期调研等工作机制,形成服务合力;坚持检察长挂点企业制度,市检察院洪结发检察长自2012年以来,挂点联系广东一片天制药有限公司、阳江市宝力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期间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除此以外,不定期深入喜之郎、十八子等国内知名品牌进行调研,实地察看非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研究服务措施;市检察院组织青年干警走进阳东“小天星”等企业,与企业座谈,提供法律咨询;集中人力、集中时间走进银岭管委会辖区内12家企业,发放资料、开展座谈、倾听意见、解决问题,其中协助一间脚轮企业依法解决产品被网上冒销一事,得到该企业的点赞。

三、注重调查研究分析,协助推动内控建设

注重发挥检察职能和专业优势,通过预防调查、预防咨询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发案企业深入分析内部人员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背后的管理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使发案单位及时完善管理制度、制定防范对策、规范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经营风险。如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对2011年至2013年6月阳江市行贿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发现房地产行业行贿犯罪现象突出,因此,市检察院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2011年以来阳江检察机关查办行贿犯罪案件的调研分析报告》,并针对房地产行业行贿犯罪突出的问题,向市、县两级住建局、房地产业协会共8个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全部得到回复及采纳。

四、同步预防重点工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结合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积极做好工程相关企业的预防腐败工作,通过走访企业、座谈、调阅制度文件、施工现场巡查等方式,了解企业运作模式和操作流程,分析企业经营风险,提出预防对策。如2014年市检察院与滨海新区管委会联签了《关于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合作协议》,规范了廉政约谈工作。2016年3月,漠阳湖(一期)、金平路(一期)等五个工程已投标完毕,施工企业拟进场施工,为加强对滨海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避免职务犯罪和工程风险的出现,市检察院与滨海新区纪工委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工程监理、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廉政约谈。

五、创新工作措施,方便快捷开展查询

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便利和效率。2016年初,市检察院以“周到服务、便捷高效理念为指导,在案管大厅设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同时完善市检察院门户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栏目,实现网上索取电子导入表格、网上查询结果、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了解行贿查询工作须知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