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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刑事执行检察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2014-03-14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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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上午,阳江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3年监所检察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两级检察院分管院领导、监所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结发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洪结发检察长肯定了去年监所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年的监所检察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明形势。当前监所检察工作面临着“四个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即中央和各级领导对监所检察工作的要求之高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对监管场所执法状况和监所检察工作的关注之广前所未有;监管场所发生问题后检察机关的应对之难前所未有;修改后刑诉法及其诉讼规则的新规范新要求对监所检察工作的压力之大前所未有。两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和全体监所检察干警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估计,切实增强做好监所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抓重点。着力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组织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推进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监管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切实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三要重规范。要按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关于开展第四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规范化建设落实到执法监督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四要讲方法。要强化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监督也是爱护”的思想,大力纠正监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同时要重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联席会议、信息交换共享等工作制度,将检察监督与监管部门内部纠错机制结合起来,防范和减少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发生。五要强素质。两级检察院党组要把监所检察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在领导精力、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对监所检察部门实行政策倾斜,配齐配强监所检察干警。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高监所检察干警执法监督能力、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应对重大监管事件能力和网络舆情引导能力。
  梁春风副检察长在总结回顾2013年全市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2014年全市监所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推进平安阳江、法治阳江建设,着力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着力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着力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探索和规范各项新增监所检察业务,强化被监管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发展。具体工作是要完成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达标任务;监督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特别要严控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环节的同步监督、全程监督,防止以权、花钱“赎身”;加强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和预防工作,提升监所检察部门查办案件的整体水平;重视加强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做好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重点加强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情形的监督;加强监所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