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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检察院“四抓”促检察建议有成效
2014-03-14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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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区检察院通过抓好制作流程、实体内容、跟踪回访和评查考核四个方面,提高检察建议的运用效果,着力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2013年该院发出检察建议176份,有167份得到落实、整改和反馈,落实率达95%。
        一、抓制作流程,提高检察建议的严肃性、规范性。对检察建议书的撰写、审核、签发、登记、发送、备案等流程严把三关:把好审批关。由办案人员起草好检察建议书后层报层批,对特别重要的经检委会讨论决定,由检察长签发,以院名义发送。把好送达关。对不同的检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送达时机和送达方式,增强被建议单位的重视度。把好管理关。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检察建议的管理工作,执行检察建议统一编号、登记和备案,定时进行数量统计和质量分析,防止出现重发、滥发的情况。
        二、抓实体内容,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推行“先调研后建议”的工作模式,对每份检察建议的形成,先深入相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掌握充分的事实根据,再抓住要害,对症下药,每份检察建议内容做到具体客观、事实清楚、分析到位、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
        三、抓跟踪回访,提高检察建议的实效性、权威性。该院扎实推行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制度,杜绝“重提出,轻落实”。检察建议发出后,由专人负责对发出的检察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全面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和落实中遇到的困难,主动与被建议单位的有关领导一起交换意见和看法,共同研究整改措施,积极帮助被建议单位解决问题,确保检察建议发挥实效。对通过检察建议取得明显成效且具有普遍性的,积极向同系统其他单位推广,增强检察建议的社会效果。 
        四、抓评查考核,提高干警的责任性、积极性。每季度召开一次检察建议讲评会,对该季度检察建议进行总结,归纳分析检察建议的数量、质量和效果,找出存在问题并及时改进。建立考评制度,将检察建议纳入干警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年终对全年的检察建议进行评查考核,考评指标分解为检察建议的数量、质量、被建议单位采纳情况、社会评价。同时,明确奖惩,对评出优秀的检察建议进行大力表彰奖励,对质量一般,社会效果较差的,要求说明原因,保证检察建议的质量。该院近日组织对全年检察建议进行评查考核,优秀率达38%,良好率达57%。针对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存在漏洞、村委会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一批检察建议被评为优秀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