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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检察院作出“八不”承诺 为警车、粤O牌车的使用管理拧上紧箍圈
2013-03-27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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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市委政法委关于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的工作部署,迅速进行动员要求,精心组织,与司机和各用车部门签订《阳江市检察机关严守警车、粤O牌车使用管理规定保证书》,作出“八不”承诺,进一步加强警车、粤O牌车使用管理。

阳江市检察院与司机和各用车部门签订的《阳江市检察机关严守警车、粤O牌车使用管理规定保证书》,明确要求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警车管理规定、高检院“六条禁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做到“八个不”:一是不违规使用警车开道和参加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等非公务活动;二是不驾驶警车、粤O牌车非执行紧急公务违法闯红灯、跨禁行线、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行等;三是服从交警管理,不违规滥用警灯警报器;四是不驾驶警车、粤O牌车时吸烟、拨打手机、不系安全带和乱扔杂物等;五是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违规停放警车、粤O牌车;六是不违规挪用、套用、出借警车、粤O牌车和号牌;七是不违反着装规定驾驶警车。八是不违规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如有违反其中“八个不”将按照院内车辆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使“八不”承诺落到实处,市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议,组织干警及驾驶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条令条例、道路交通法规、车辆管理规定,以提高全体干警严守纪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特权思想,增强群众观念,端正纪律作风,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同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的目标、内容、时间和步骤。加大力度,采取由上而下的方式,逐个部门、逐个人员、逐辆车认真组织查摆存在的问题。市院将派出检务督查组对全市检察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结合集中整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警车及粤O牌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未按规定使用警车、粤O牌车的现象,确保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专项行动整出实效,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