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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携手合作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2012-11-30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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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依法保护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近日,市检察院与市工商业联合会在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签订了《阳江市人民检察院与阳江市工商业联合会工作联系制度》。这是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阳江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服务的又一举措。

《工作联系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双方轮流主办。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或对口联系部门会议。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与市工商联办公室具体负责,双方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共同研究分析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涉法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座谈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检察机关职能,教育和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经营,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提高防范法律风险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三是对企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及时受理、立案,及时办结。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耐心做好息诉工作。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四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需工商业联合会配合调查取证、协助调解的,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应当积极协助、配合。工商业联合会在调解工商企业民事纠纷过程中,需要我市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或帮助的,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