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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普法宣传、公开听证……阳江检察机关上下联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04-19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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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在经过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检察业务制定出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方案》,明确了市检察院12项为民办实事清单,同时要求各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制定各部门具体的实施计划。

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口,开展了司法救助、普法宣传、公开听证、解决讨薪难等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切实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效果,推动教育整顿扎实深入开展。


市检察院

一、出台十项便民措施

结合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案件管理室两个对外窗口部门的职能,制订了涉及律师接待、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国家司法救助等在内的十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用检察效率传递司法温情,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新气象、新作为。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为做好查纠整改环节的相关准备,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单位、进机关”活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走访活动,更好地了解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盼、新要求,从而结合检察职能,完善相关措施,出台工作机制,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升阳江检察的公信力,不断提高群众对阳江检察工作的满意度。3月底至4月初,全市两级检察院相继开展了“六进”活动,广泛听取意见,了解诉求。

三、大力开展司法救助

市检察院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将司法救助作为全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3月10日,市检察院快速办结一件司法救助案件,决定给予被救助人黎某好等5名被害人家属司法救助金共35000元,缓解被救助人目前的生活困境。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已发放司法救助金11.6万元,救助17人。

四、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3月18日,市检察院积极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河小青”活动,在漠阳江开展增殖放流、环境卫生清理等活动,向居民派发公益诉讼宣传单和小册子,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共同守护漠阳大地的绿水。

五、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市检察院把普法宣传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在校学生法治意识。

3月23日,组织干警参加市直政法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传活动。

3月25日,组织干警到阳江一中、广东两阳中学参加“法治进校园”活动;同时,继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深入宣传预防网络犯罪,保障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

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院共接收109件群众信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六、依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向教育部门推送一批兼具影响力、生动性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书籍、作品,促进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江城区院

一、公开听证促进阳光司法

3月18日,江城区检察院对拟不起诉的林某非法经营案和冯某交通肇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3月18日,江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正在参与社区矫正的涉罪未成年人小张重返校园。


三、送法进企业

3月24日,前往奥得宝工贸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职务侵占风险、非国家人员受贿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交流。


四、送法上建筑工地

3月26日,组织干警深入城南建筑工地,开展“情系劳动者、法律伴你行”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建筑工人的法律意识。


五、公益诉讼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主动联合平冈农场开展“治理水污染,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及时清理平冈镇新涌河道上的大量水浮莲,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阳春市院

一、公益诉讼保护烈士荣光

3月初,就霜降坪等4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陈旧、杂草丛生等问题,及时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恢复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有效推动完善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建设、长效保护工作机制。

二、公开听证维护公平正义

3月11日,阳春市检察院对阳春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马某、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清理水浮莲

3月26日,组织干警到阳春市春洲电站上游漠阳江边,对漠阳江河道的水浮莲生长情况进行勘验检查,并督促该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把水浮莲清理干净。

四、深入群众普法

3月26日,阳春市检察院干警来到河西市场,开展走访工作,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并前往春城司法所辅导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尽快重新融入社会。

五、法治进校园

3月29日,到三叶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提高未成年学子法律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阳东区院

一、普法宣传进社区

3月24日,在阳东区体育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传讲座。第一检察部谭忠俊检察官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为主题,为东城镇村“两委”干部及自然村村长讲授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预防性侵害宣传教育

3月26日,到阳东实验学校开展主题为“如何给女儿、儿子更好地性教育”普法讲座。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穆莉萍用办案经历向参会的阳东区实验学校教职工及该校部分学生的家长们普及预防性侵害等知识教育,把法送进学校、送进家庭。

三、检察建议保护水资源

3月26日,向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合山镇人民政府以及那龙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那龙河面上的水浮莲,保障区域内水清河畅,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

四、高效办理司法救助

3月29日,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8000元,缓解被救助人生活困境。被救助人送锦旗表示感谢。


阳西县院

一、公开听证促进检务公开

3月19日,召开冯某许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建议,尽最大努力化解案件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检察建议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3月19日,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促使阳西织篢河织篢段、三甲河塘口段、程村河等处的水浮莲得到及时清理,消除污染隐患。

三、司法救助解民忧

3月24日,延伸司法温情,高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及时给予申请人卢某生30000元的救助金,同时对申请人及亲属给予心理疏导,使被救助人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四、释法说理解纠纷

3月24日,有效促使翁某某与广州某有限公司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圆满解决一起纠纷。同日,对冯某记故意伤害一案的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对冯某记表示谅解。

五、检察长走访企业普法

3月25日,阳西县检察院戴超华检察长带队主动走访联系挂点企业阳西县祥和矿业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企业服务员制度,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收集企业存在困难和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赠送《民法典》,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

六、院领导带头接访

3月25日,阳西县检察院王洪偏副检察长对信访人梁某某进行接访,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梁某某对阳西县人民检察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愿意息诉罢访;郑国耀副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当事人冯某某,了解冯某某的诉求,并认真对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指引其按正常合法的渠道反映提出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