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信息公开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9-02-12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字体: [ ]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月17日在阳江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结发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8年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市检察院建院3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推进,取得了新成效。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检察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求。

自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阳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付诸实施,全面落实“服务我市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74人,起诉83人。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制定《贯彻落实产权保护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人。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慎重对民营企业负责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6人取保候审,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

主动作为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4人,起诉7人,其中,江城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达320万元,受害群众60多人的“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各基层检察院认真履行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农商行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严厉打击骗取贷款犯罪。主动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0人;突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批捕发生在农村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151人,起诉163人;全市两级院共选派7名干警担任精准扶贫和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挂点驻村干部或者担任第一书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发现的问题,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批捕176人,起诉139人,其中,阳东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乐某某等人从中山市古镇镇偷运垃圾1100吨到塘坪镇倾倒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促进绿色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20人,起诉308人,纠正漏捕16人,追诉漏犯17人;摸排并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4条;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案件侦查18件,针对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上级督办的9.28、9.09涉黑涉恶案件,迅速集中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依法快捕快诉,已批捕102人,已起诉32人;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依法办理涉“保护伞”“关系网”的公职人员、3人。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转隶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共87名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办案衔接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提前介入或提前了解案情、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留置措施和强制措施衔接等工作顺利推进。细化和规范职务犯罪进入检察环节后拘留、批捕、起诉等司法程序,实现监察机关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对接。扎实开展抓结案、清线索工作,全部完成积案清理任务。

积极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创建活动,针对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18件,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于一体,向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一站式”检察服务,畅通了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5件439人。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依法促成刑事和解132件。对2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犯罪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42.9万元。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54人次。市检察院负责的“两法衔接”和基层治理两个省综治考核项目获得满分,成为考评得满分的15个单位之一。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阳江建设。共批准逮捕2231,提起公诉2712人。突出维护公共安全,依法严惩涉枪涉爆、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批捕102人,起诉499人;突出维护公民人身,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56人,起诉314人;突出维护公民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76人,起诉348人;积极参与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批捕649人,起诉718人。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10件,纠正漏捕53人、漏诉77人;对没有犯罪事实、情节轻微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40人、不起诉94人;在全市推广采用听证方式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增强审查逮捕案件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9件,法院审结8件,改判3件、发回重审2件;提出量刑建议974人,采纳621人。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三个专项行动,共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7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0件,建议被采纳63件;共立案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947件,涉案1536人,申请执行标的4287.29万元,实际执行到位963.41万元;发现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7人,督促公安机关开展网上抓捕工作,成功抓捕1人;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918件,提出检察意见428件,法院采纳406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23人。强化刑事申诉检察监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8件,办结31件(含往年积案),其中提请抗诉1件。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2件,同比增长248%,办结46 件,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阳东区检察院在监督中发现,阳东区法院已审结的阳东区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标的高达500多万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两间公司存在股东混同、员工混同、工资发放混同等情况,涉嫌虚假诉讼损害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遂向阳东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已由阳东公安分局刑事立案侦查。深入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1件,结案16件,其中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件,终结审查2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阳春市检察院在监督中发现了被执行人杨某某隐匿的其他账户仍有存款,遂督促阳春市法院恢复执行,确保行政裁定书执行到位,让“老赖”无处遁形。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要求,全面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共审查公益诉讼线索57件,立案53件,其中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8件,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3件,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3件。开展诉前程序54件,发出检察建议54件,已收到行政机关回复或整改的38件,行政机关正在办理过程中的16件。督促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个,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00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300多吨;督促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860余吨。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阳春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全市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阳春市环保部门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及时清除,阳东区法院当庭判决阳春市环保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政行为违法,该判决已生效,阳春市环保部门已履行完毕。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审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3件,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阳西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多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形,及时向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阳西县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及时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整改,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精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职务犯罪办理工作机制,单独设立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拘留、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由专门办案组行使,实行“捕诉合一”,提高办案效率,共提前介入案件15件,受理纪委监察委移送案件17件38人,批捕34人,起诉22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依法用好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类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行为的监督,受理案件线索1条。

    积极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建立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27人,同比下降27.43%,起诉115人,同比下降39.15%,不批捕27人,不起诉20人,封存犯罪记录87份。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26人,起诉36人。积极参与校园欺凌治理,批捕校园暴力犯罪11人,起诉9人,有效维护校园秩序。加强与教育、共青团等单位的配合,建立15个观护基地,推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

三、锻造过硬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

准确把握新时代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深入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任务,坚决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自觉对照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做到未巡先改。制定《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分工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入开展“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廉洁防线。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案件管理,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自动轮案制度,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确保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建立对捕后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等案件进行逐案分析机制,组织评查案件396件。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规定,两级院领导干部共办理案件814件;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4次。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根据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层次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级别对应关系全面完成职务套改工作。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培训检察人员2413人次,组织入额检察官培训361人次,全市有8名干警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业务尖子”。以开展庆祝建院30周年为契机,举办“十个一”系列活动,表彰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继续深化阳光检务。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为目标,加大对案件信息的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98条、生效法律文书147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30条,努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60人次,邀请232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公开听证等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职务犯罪案件11件。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实现对基层检察院党组巡察“回头看”全覆盖。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提高全市检察工作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稳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成统一业务系统、云桌面和数字化档案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强案件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注重法律政策研究,编撰完成《阳江检察志(1988-2018)》。稳步推进警务、财务和保密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需要,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代对检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随着一批业务骨干转隶到监察委,案多人少、优秀人才偏少等问题显得更加突出。队伍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建国70周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定不移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坚定不移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落地见效,坚定不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努力为我市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和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