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机关党建
市院召开2017年度机关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
2018-01-30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字体: [ ]

    近日,市检察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机关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会议由施杰副检察长主持,市院领导、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各在职支部书记、支委、各支部2名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院机关第一支部书记黎秋华、第二支部书记敖通达、第三支部书记黄华斌、第四支部书记戴超华(委托司徒达远代为述职)、第五支部书记谭志华依次对2017年党支部工作进行述职汇报,参会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了评议。


    党组书记、检察长洪结发作了总结讲话。洪结发检察长指出,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强市院机关党建的重要载体。这次党建述职评议,既是对各位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年来抓党建工作的全面“体检”,又是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再部署再动员。洪结发检察长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市院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动党的建设扎实开展。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支部书记的示范带动作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支部书记作表率要体现在抓党建的各个环节,真正为下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普通党员做好榜样,以实际行动引领和带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中国共产党员,要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一名合格党员的要求最终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上;

    四是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要层层落实压紧党建责任,把“有健全的支委班子、有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规范的组织生活、有丰富的活动载体、有完善的台账记录”的“五个有”作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基本标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发展新党员工作,注重营造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化。